返还范围及标准: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,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,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,可申请稳岗返还。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,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%返还。
申请程序:多地推行“免申即享”,企业无需主动申请,经办机构直接将补贴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,劳务派遣单位需依申请办理,可登录当地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核对并确认相关信息,或线下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确认。
申请材料:“免申即享”企业无需提供材料。劳务派遣单位一般需提供稳岗返还申报表、单位明细申报表、人员明细申报表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