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脱贫劳动力(含监测对象)在县内乡村就业工厂(帮扶车间)务工奖补
补贴范围及标准:对在县内乡村就业工厂(帮扶车间)就业的脱贫劳动力(含监测对象)给予按月400元/人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。
申请奖补所需资料:
1.务工企业提供的务工证明;
2.务工企业每月发放的银行卡工资流水;
3.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申请渠道:务工人员可将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,交到乡政府或广河县人社局窗口申请。
办理地址:
1.以上补贴政策可在县上申请,也可到广河县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;
2.外出农民工申请劳务奖补到广河县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。
(二) 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
补贴范围及标准:对乡村就业工厂(帮扶车间)吸纳我县籍脱贫人口(含监测对象)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,按时落实工资待遇的,可向人社局按3000元/人标准申请补贴,由县人社局核定,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基本账户。
申请奖补所需资料:
1.申请表;
2.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件复印件:
3.花名册;
4.发放工资表及流水;
5.劳动合同(附身份证复印件);
6.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;
办理渠道和程序:符合奖补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(帮扶车间)向县人社局申请,由县人社局核定,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基本账户,

